紧抓不懈!公安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金融犯罪 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

作者:  时间:2017-11-07  |  来自: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11月7日,公安部发文称,为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公安机关职能,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公安部专门研究出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要充分履行打击职能,优化打击模式,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涉及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同时,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查处工作,深入推进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意见强调,当前我国金融领域风险点多面广,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高位运行,打击金融犯罪、防范相关风险的任务艰巨繁重。全国公安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积极参与推动对金融领域犯罪和相关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要结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实现对有关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对风险排查结果,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处置,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对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法律保障,要求进一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惩治金融犯罪刑事法律的修订工作,加强打击金融犯罪专门力量建设,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国家安全。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假币、地下钱庄、银行卡犯罪等突出犯罪的系列专项行动,破获了“e租宝”非法集资、“泽熙系”操纵证券市场、“伊世顿”操纵股指期货等一大批重大经济金融犯罪案件。


据公安部此前披露,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案数高位运行,大案增幅明显。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今年一季度,立案数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明显增多。特别是近期发生的e租宝、泛亚、上海申彤大大等案件危害巨大。


二是波及地域广泛,高发地区扩散。非法集资案件遍及全国。2015年,多数省份案件数同比出现增长。东部地区仍是高发地区,中西部地区增势明显。


三是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成高危领域。一方面种养殖、房地产、商品流通、生产经营等传统领域案件依然多发,另一方面,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网络借贷成为案件多发的高危领域,公安机关摸排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依法侦办了一批重大案件。


四是犯罪活动网络化特征明显。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当前,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徽商、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名义的案件增多。


五是新型手法不断出现。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网上宣传与网下推广相呼应,主犯、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的涉外案件情况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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