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再迎利好 国务院明确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

作者:  时间:2017-11-07  |  来自: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11月7日,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指出: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金融支持是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力量。


李克强提到,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多层次市场体系尤其是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建立稳定紧密、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更好发挥市场在小微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创新机制与模式,重抓政策落实,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部署,切实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可得性。


马凯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货币、财政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措施,完善适应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要的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创新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保险机制,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继续清理整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改进和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督考核,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效果。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普惠金融已成为推动金融行业发展的新风向标。作为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的最佳现实形式。


近两年来,“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成为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关键词。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到“鼓励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都可以看出我国对普惠金融的高度重视。


去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其中,深入推进普惠金融被列入到该项规划中。


今年9月30日,央行发布了《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等,央行决定统一对上述贷款增量或余额占全部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政策。


除定向降准政策外,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监管层面上,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2017年1月,中国银监会召开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银监会要求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并表示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机制改革。完善普惠金融发展机制和指标统计、考核评估体系,推动银行业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继续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进行小微企业信贷子公司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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