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F章程

作者:  时间:2016-09-21  |  来自:

一、会员入会、退会程序

1. 正式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

2.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 会员退会,应通过向本会递交书面退会报告的形式辞去本机构或个人的会员资格,并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会员资格

1) 凡承认并执行本会章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具有本会会员的申请资格:

a. 各国金融学会;

b. 各国设有经济、金融专业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金融研究机构;

c. 各国的金融机构。

2) 具备上述资格的机构或组织,经向本会理事会秘书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正式会员。

2. 会员的权利

会员为本会理事单位,有权选派人员参加本会理事会;

有权选派代表参加本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代表权利;

有权推荐代表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议和其它有关学术活动;

有权取得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和主办的刊物;

有权向本会推荐会员、推荐优秀学术成果参加评奖活动。

有权退出本会。

3.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3) 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主动向本会提供研究成果;

4) 入会时缴纳科研奖励基金;

5) 定期缴纳会费。

三、会费交纳的时间和方法

会员单位按年度交纳会费,每年一次其中:

1. 会员单位应于每年到期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年会费;

2. 新入会单位,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交纳当年的会费;

3. 会员单位在交纳会费时,可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直接交纳也可汇入本联盟唯一指定帐户;

4. 本联盟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取及管理工作;

四、会费管理

1. 组织召开亚洲各国各种会议活动的费用补贴;

2. 各专业委员会或各国分片活动经费的补贴;

3. 联盟正常办公费用;

4. 编发各种资料的费用;

5. 工作活动中必要的其他开支。

五、理事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六、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七、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八、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时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作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接受会长委托,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六)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九、本会理事会下设若干专业研究委员会。专业研究委员会为学术研究机构,其日常工作由常务理事会领导。

十、本会经费来源:本会经费主要由各金融机构资助。除此之外还有:

1. 会员会费;

2. 接收各国机构与个人捐赠;

3.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 利息;

5. 其它合法收入。

十一、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十二、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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